关于莲花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2017-05-2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医务人员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师7名,药剂3名,护士15名;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医师5名(其中妇产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1名、影像医师1名、康复医师1名),护士2名,助产士4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两年内未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品貌端庄。

  (二)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

  1、县人民医院

  (1)临床医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药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或已取得临床药师资格证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护士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县妇幼保健院

  (1)临床医师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护士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助产士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未经县卫计部门依法处理的;

  4、乡镇卫生院在岗的临时医护人员未经县卫计委同意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莲花县卫计委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5月28日。报名地点:莲花县卫计委人事股。咨询电话:0799-7100362。(县卫计委)

  报名时须填写《莲花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近期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5月18日至5月28日下午5:00前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县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临床医师、药师、护士(助产士)职位分别出卷。

  开考条件:临床医师和药师岗位报考人数必须多于岗位招聘名额1人以上,否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助产士和护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应相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

  考试时间:暂定六月上旬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核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类别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同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莲花县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招聘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对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与待遇

  考核合格者予以招聘,并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协议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待遇参照国家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制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待遇参照国家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间符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评聘。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和人事关系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如出现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凡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的请自觉提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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