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19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体检通过人员中及时补充疫情防控人员的公告

2020-02-11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3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49号)文件精神,现将体检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为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补充疫情防控人员,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从2019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体检通过人员中,及时补充疫情防控人员。通过采取招聘单位考察和工作考核等方式,完成政审工作,后续相关招聘手续可以在疫情过后补办。补充的疫情防控人员到岗要及时做好报备工作,并先行发放试用期工资,审批手续后续再补办。
       各招聘单位应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补充疫情防控人员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相关卫生防疫要求。
 
 
 
 
附件:2019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合格名单.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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